美國流行音樂

American Popular Music

 

第八章︰搖滾樂︰一個世代的身分
Rock 'n' Roll: A Generation’s Identity

 

〈我將不會礙著你〉(I’ll Never Stand in Your Way,1953)是貓王艾維斯•普萊斯利的第一張已知的錄音。這位搖滾樂之王,創下最多排行榜前40和前10名暢銷曲的紀錄,還擁有最多的連續排行榜冠軍、及排行榜冠軍持續最多周的頭銜。

搖滾樂於1950年代中期興起,改變了美國流行音樂的版圖,更進一步鞏固源自南方、原始起源為藍調及鄉村音樂的音樂風格,並將青少年轉變為一個行銷概念和文化指標。搖滾樂唱片的播放場合及對象包括舊城中心(inner-city)的舞會,主要是黑人的公立學校,還有以白人為主的郊區私立學校的社交聚會,及迎合年輕人的鄉村社交場合。如果你是1950年代的美國年輕人,不論住哪裡,也不論種族階級,搖滾樂就是你的音樂。

搖滾樂於1950年代中期降臨,為美國流行音樂帶來巨大的變化,這些改變所帶來的影響至今仍感受得到。本來一直在流行音樂邊緣的音樂風格,開始滲入最終並支配音樂的中心。節奏藍調和鄉村音樂錄音不再以專業和區域化市場為導向,開始可以在主流音樂排行榜上聽得到,許多這類音樂可以在全國各地的音樂商店買到。

搖滾樂的出現是一件具有重大文化意義的事件。但我們要注意幾點︰首先,搖滾樂既不新,也不是真正的單一音樂風格;其次,搖滾樂時代並不是首次為吸引年輕人而譜寫音樂的時代;第三,搖滾樂當然不是第一種將黑人與白人流行風格融合在一起的美國音樂。


李多•理查以鋼琴彈奏風格和豐富的人聲演唱聞名,經典作品包括〈水果甜點〉(Tutti Frutti)和〈噢,天啊!莫利小姐〉(Good Golly, Miss Molly)等。

新的聽眾群主要由二次大戰後出生、所謂嬰兒潮的世代所組成。他們是一群年輕許多的目標團體,這個龐大的聽眾群具有一些團體文化身份特徵。他們是一群1950年代成長的孩子,當時的經濟狀態是相對的穩定繁榮,特色是社會和政治上回歸保守。他們也是第一個由電視陪伴長大的世代;這種新的大眾媒介終究成為一股龐大的勢力。

搖滾樂這個術語被用在商業與世代用途,是由DJ艾倫•夫立德(Alan Freed)首創。1950年代初,夫立德發現日益增多的年輕白人,都在聽並點播他在克里夫蘭夜間節目播放的節奏藍調唱片,他開始稱這些唱片為「搖滾樂」(rock’n’roll)。夫立德推出以黑人音樂家為主的巡迴音樂會,聽眾是一群種族混合的年輕人,他用「搖滾輕鬆歌舞」的名稱來推廣這些音樂會。搖滾這個名稱是取自節奏藍調歌曲歌和黑人唱片中經常提到的「搖」(rockin)和「滾」(rollin)兩個字。

1950年代,小孩購買搖滾樂唱片是在認定他們那一代的身分,他們在反叛成人訂的標準和限制。因此,與搖滾樂一起成長的經驗,變成嬰兒潮這個世代的明確特性。所以,音樂在迎合這個年齡群,並不令人驚訝,這個年齡群在1950年代末期有自己獨特的文化和相關儀式︰如〈學校日〉(School Day)和〈夏日藍調〉(Summertime Blues)之類的歌;時尚,如〈黑色丹寧布褲子加機車靴子〉(Black Denim Trousers and Motorcycle Boots)和〈小小件的黃色點狀花紋比基尼〉(Itsy Bitsy Teenie Weenie Yellow Polkadot Bikini)這首歌;社交舞蹈,如〈在舞會〉(At the Hop)和〈留最後一支舞給我〉(Save the Last Dance for Me);男女追求,如〈青少年之戀〉(Teenager Crush)、〈純純的愛〉(Puppy Love)、〈戀愛青少年〉(A Teenager in Love)及〈可憐的小傻瓜〉(Poor Little Fool)。一些搖滾歌曲,如〈搖過貝多芬〉(Roll Over Beethoven)和〈搖滾就此留駐〉(Rock'n'Roll Is Here to Stay),宣示成為新審美觀和文化秩序的標誌,其中的主宰是年輕人的品味和渴望。

節奏藍調音樂

恰克•貝利用〈強尼•古德〉(Johnny B. Goode)和〈梅寶琳〉這樣的曲子破除種族間的藩籬。

費茲•多米諾的暢銷曲包括〈藍莓丘〉(Blueberry Hill)和〈不可恥嗎?〉(Ain’t That a Shame)。

三名傑出的非裔美人代表了搖滾樂中以節奏藍調為基礎的部分。恰克•貝利是位作曲者及表演者,他的歌是針對1950年代的美國青少年(白人和黑人);李多•理查(Little Richard)刻意培養一種驚世駭俗的表演風格,其吸引力的來源是陌生感、新奇和性別上的曖昧;費茲•多米諾(Fats Domino)的作品以搖滾樂延續了節奏藍調的生命。多米諾是這三位之中最早成名的表演者,他們三位都在白人搖滾歌手比爾•黑利(Bill Haley)以〈晝夜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一曲取得巨大成功後的幾個月內,橫跨到主流音樂。

從鄉村音樂發跡的搖滾樂巨星是貓王艾維斯•普萊斯利。1955年,主要唱片品牌之一的RCA Victor唱片公司,嘗試將這位鄉土歌手轉變為一位主流的表演者,卻又不想損及他對青少年的吸引力。他們的成功超越任何人的預期。雖然普萊斯利的電視表演被有關當局指責為粗俗,但他的節目擠滿成群尖聲喊叫的年輕歌迷,並受到數百萬名電視觀眾的崇拜。普萊斯利的唱片從1956年到1960年代初期,創下天文數字的銷售量,讓他成為搖滾樂史上唱片銷售量最高的獨唱藝人,也是任一時期和任一音樂風格唱片銷售量最高的獨唱藝人,這個頭銜到了21世紀初還是沒變﹗

普萊斯利不凡的受歡迎程度,讓搖滾樂成為一個空前的大眾市場現象。他的表演者及唱片藝人名聲,一直持續到他1977年42歲去世,連入土後都還維持著。普萊斯利在音樂生涯的某些段落錄製了一些好唱片,但他的重要性主要是他在搖滾樂早年所達成的成就。1956年,普萊斯利錄製了一些改變他自己和周遭人音樂世界的唱片。在那個年代,他現場表演所具有的奔放活力,成為每個想要以胡亂彈吉他、搖晃臀部及高聲喊叫來撼動山岳的孩子們模仿的範本。

搖滾樂女性

根據《滾石》(Rolling Stone))雜誌,汪達•傑克遜是第一個將女人的直覺帶進搖滾樂的人。

1950年代對一名被視為反叛且被賦權(empowered)的年輕女性來說,並不是個好時機。早期搖滾樂反叛及被賦權的年輕男性形象就已經很有爭議性,多數青少年都從一個安全距離外愉快地欣賞他們。以引領風潮的女性搖滾樂手汪達•傑克遜(Wanda Jackson)為例,她錄製了一些經典單曲,還享有貓王艾維斯•普萊斯利的鼓勵和指導,但她就是沒有任何一首暢銷曲。二戰後家庭婦女的理想形象顯然是強而有力的,直到1960年代才受到廣泛的挑戰。

到了1960年,美國終於準備接受有著壞脾氣公眾形象的年輕女錄音歌手,仍是青少年、人稱「小炸藥小姐」(Little Miss Dynamite)的布蘭達•李(Brenda Lee),剛好填補這個空缺,錄製了〈甜蜜沒事〉(Sweet Nothin's)和〈繞著聖誕樹搖滾〉(Rockin' Around the Christmas Tree)等動人的搖滾樂曲。她也有很多慢而傷感的情歌。

1960年代︰搖滾樂的第二代

海灘男孩的創始成員(左到右)麥克•樂夫(Mike Love)、艾爾•賈丁(Al Jardine)、布萊恩•威爾森(Brian Wilson)、丹尼斯•威爾森(Dennis Wilson)和卡爾•威爾森(Carl Wilson),他們以人聲合音聞名。

美國歷史上很少有像1960年代那麼具有爭議性的年代,期間發生了民權運動、越戰、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總統和馬丁路德•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的刺殺事件。流行音樂對於定義1960年代的特性和精神,扮演著一個無可爭辯的角色。嬰兒潮世代在這個時期的政治與文化事件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是被視為等同於搖滾樂的世代。

1960年代初期出現三股重要的趨勢。一種靈感來自扭扭舞(twist)的新社交舞蹈,讓搖滾樂有了一套獨特的運動和社會風俗。與搖滾樂一起長大的第一代成員,開始擔任音樂產業形塑力量的角色。搖滾樂一些可能的新風格開始在加州出現,為首的是海灘男孩。

布萊恩•威爾森(Brian Wilson)於1961年在加州霍桑(Hawthorne)組成海灘男孩樂團。樂團在一年內取得全國排行榜暢銷曲。威爾森是第一位有自我意識的第二代搖滾樂手。他明確承認他對搖滾樂前輩的倚賴和尊敬,他會在作品中涵蓋且引用他們的唱片。同時,他打造出獨特的新領域,方法是刻意將他歌曲的歌詞和音樂,從前輩畫定的領域移出,擺入對他、對他那個時代及對他的美國定位有特別意義的新奇領域。

如果我們將一個自給自足、創造趨勢之1960年代搖滾樂團的生涯模式,予以明確的概念化,結果就像這樣︰

  • 一開始先展示對早期搖滾樂敘事歌和快活(uptempo)風格的掌握;
  • 創造以那些風格為基礎且向外延伸的原創材料;
  • 最終從搖滾樂的傳統形式、聲音和歌詞內容完全分離出來,以創造真正不同的獨特東西。

多數人在建立這麼一個模式時,使用的參考點或許是披頭四樂團(the Beatles)。但是首先建立這個模式,並獲得相當成功的團體,是海灘男孩。海灘男孩事實上對披頭四來說,是一個清楚且明白的模範,特別是在1965至1967年那段特別有生產力和創新力的時期(對二個團體都是)。

摩城唱片

貝利•葛迪創立摩城唱片公司。他那無敵的辨別流行口味能力,開啟了許多流行音樂巨人的生涯。

1960年代的音樂,涵蓋了範圍廣泛的風格和影響力。在底特律,貝利•葛迪(Berry Gordy Jr.)在創造自己的作曲、生產及行銷組織。摩城唱片(Motown)的名字取自美國汽車生產中心、人稱汽車城(Motor Town)的底特律。這家唱片公司成為非裔美人最驚人的事業成功故事之一。摩城唱片在商業市場成功的強度和持續時間,反映出葛迪視野所特有的雙重推力。

首先,他決定讓非裔美人來控制事業的創意和財務面向。此一策略確實奏效,因為葛迪有一種神祕的能力,能讓自己身邊圍繞著唱片製作流程所需的各類第一流音樂人才,並讓他的音樂家保持相當時間的忠誠度。有效的原因還有,葛迪有個機靈的生意和音樂頭腦,由此可以引到構成他願景的第二元素。摩城唱片的音樂不是以黑人聽眾為主。葛迪想辦法做出一種可以讓最廣的聽眾聽到的非裔美人流行音樂。

葛迪創辦企業的目的幾乎看似要反擊對非裔美人音樂的徵收和對非裔美人音樂家的剝削,因為非裔美人音樂家對搖滾樂早期的發展,就和對美國流行音樂其他時期的發展一樣,都是個重要因素。葛迪的獨特天才是在創造一種黑人音樂,目標雖然是商業的主流市場,但卻從未喚起或激起被出賣的感覺或指控。除了少數例外,摩城唱片錄音避免直接喚起較早期的節奏藍調形式和風格;12小節的藍調形式出奇的少,典型的嘟哇設計或者任何暗示恰克•貝利、費茲•多米諾或李多•理查等1950年代聲音的任何元素也是一樣的少。然而一種一般性的藍調或福音模式,仍舊是摩城唱片表演者的明確特性;有時會很細膩,像是威廉•羅賓遜(William “Smokey” Robinson),有時會非常奔放,就像瑪莎•里夫(Martha Reeves)一樣。如此便足以為摩城唱片偏重流行音樂架構與口味的歌曲,賦予一種明確的非裔美人觀點代表。

雷•查爾斯和靈魂音樂


雷•查爾斯是位贏得葛萊美獎的歌手,他在〈心繫喬治亞〉之類的動人敘事歌中結合了福音和藍調音樂。

就像貝利•葛迪的摩城唱片錄音確立1960年代流行音樂的一條分支,另一個極有才能的音樂家也訂出一條通往那個年代稍後才出現的「靈魂」樂的道路。雷•查爾斯在1950年代是節奏藍調排行榜上的常客,但在跨越市場方面,卻要到1959年才有所突破。查爾斯對從未對被定位為搖滾歌手感到興趣,也從未有意識地針對青少年市場灌錄唱片。他在1959年靠著以藍調為基礎、充滿福音音樂色彩的〈我要說什麼〉(What’d I say)這首歌曲建立起大眾市場藝人的地位後,他開始想辦法征服新的世界;他的下一張唱片是將漢克•史諾1950年的暢銷曲、也是鄉村音樂有史以來最重要的唱片之一,即〈我在往前〉(I’m Movin' On),做一高度個人化的詮釋。在一年內,查爾斯用他對老錫盤巷暢銷曲〈心繫喬治亞〉(Georgia on My Mind)的詮釋,首次得到流行曲排行榜的冠軍頭銜。

查爾斯不是第一個試驗美國流行音樂各種不同類型的音樂家,也只是取得跨越市場成功的眾多歌手之一。什麼讓他的音樂生涯如此獨特、讓他成為不管是聽眾、樂評家還是其他音樂家,都一致推崇的流行音樂家,也讓「天才」這個名號跟了他數十年?

部分原因是查爾斯培養了各種的驚人才能。他是位好的作曲者,寫出許多他早期的節奏藍調暢銷曲,包括〈我有個女人〉(I’ve Got a Woman)和〈感謝上帝,我是這麼愛她〉(Hallelujah I Love Her So)等類型的經典作品。他是位非常熟練的編曲家,也是對爵士樂和主流音樂語彙都在行的優異鍵盤手。最重要的是,他是位傑出的歌手,他的音色是如此的獨特,一聽就可以辦認,他的表達強度,一旦聽過就很難讓人忘記。但這仍不足以說明一切。查爾斯最具有特點的錄音,不僅是傑出的個人陳述,還道出美國流行音樂風格的獨特及包容性。

雖然「靈魂音樂」這個名稱直到1960年代稍晚才成為一般的詞彙,但顯然雷•查爾斯在1950年代所做的福音及藍調的綜合體,就是在開創靈魂音樂。他現在普遍被視為第一個重要的靈魂音樂家,他的作品後來也對詹姆士•布朗、艾瑞莎•法蘭克林、柯帝士•梅菲爾德(Curtis Mayfield)、奧提斯•瑞汀(Otis Redding)、史萊•史東(Sly Stone)和無數其他音樂家,有著無法計算的影響。當查爾斯接著在1960年代錄製錫盤巷和鄉村素材唱片時,他不但沒有丟掉靈魂音樂的創作風格,還靠它的幫忙鑄造出新的、範圍更廣及可能是更大膽的風格綜合體。

反文化和迷幻搖滾

1966年的傑佛遜飛機。

賈妮斯•喬普林。

民歌搖滾(folk rock)爆炸性的進入美國流行文化的寬廣領域,剛好與搖滾樂唱法的益發創新一起發生。這是個美國在政治上不安與騷動的年代。流行文化的年輕聽眾,直接和越戰政治有所牽連,因為當時18至26歲的美國青年都可能被徵召入伍。另外,有相當數量的年輕人,參與代表民權運動的多種組織、遊行示威和法律行動。

1960年代,一種另類的搖滾樂界在舊金山建立起來。該城市早就是個藝術社區和次文化中心,涵蓋了1950年代的「敲打」(beat)文學運動、活潑的都會民歌音樂和可見度及勇於表達的同性戀社區。「迷幻搖滾」(psychedelic rock)包含許多風格和音樂的影響,像是民歌搖滾、藍調、硬式搖滾、拉丁音樂和印度古典音樂。用地理術語來說,舊金山的迷幻搖滾現場,集中在嬉皮區(Haight-Ashbury)一帶,那裡是嬉皮運動的中心。

傑佛遜飛機(Jefferson Airplane)是第一個從舊金山迷幻搖滾界取得全國性成功的樂團。一起,傑佛遜飛機與水銀使者(QuicksilverMessenger Service)和Grateful Dead樂團都是舊金山原始的「酸性搖滾」樂團,表演場地在Matrix俱樂部(舊金山另類夜總會界的中心)、阿瓦隆跳舞廳(Avalon Ballroom)和菲爾莫爾(Fillmore)之類的較大型音樂會場地及即興表演(happening)和反文化聚會(be-in)之類的社區戶外活動。該樂團1967年推出的黑膠(LP)唱片〈超現實主義枕頭〉(Surrealistic Pillow)賣出100多萬張。它最出名的成員是主唱葛瑞絲•史立克(Grace Slick,1939-),她是舊金山音樂界最重要的女音樂家。

唯一可以和葛瑞絲•史立克競爭舊金山搖滾樂之后頭銜的是1960年代最成功的白人藍調歌手賈妮斯•喬普林(Janis Joplin,1943-70),她在1960年代中期來到舊金山,參加一支稱為老大哥與控股公司(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的樂團。他們在1967年的蒙特利流行音樂節(Monterey Pop Festival)登台後為他們贏得了一份哥倫比亞唱片的合約。當時的哥倫比亞一方面想搭RCA與傑佛遜飛機的順風車,另一方面也想在全國的酸性搖滾聽眾與日俱增時乘勝追擊。老大哥1968年的專輯《便宜的震顫》(Cheap Thrill)登上流行排行榜的榜首。在流行排行榜上,喬普林的全速(full-tilt)唱法和直接的表達,是受到貝西•史密斯那類藍調歌手和大媽桑頓節奏藍調錄音的鼓舞。

吉他英雄吉米•亨德里克斯

吉他手吉姆•亨德里克斯融合搖滾樂、靈魂樂、藍調和爵士樂的元素。

1960年代出現新一代的電吉他手,他們為年輕的樂迷發揮文化英雄的作用。他們的成就是建立在前幾代電吉他大師的肩膀上:像是勒斯•保羅(Les Paul),他在電子科技上的創新,啟發了新一代的放大器tweaker;1940年代末期把電吉他引進節奏藍調的T-Bone沃克(T-Bone Walker);馬帝•華特斯和B.B.King之類的都市藍調音樂家,他們那原始的聲音和直接的感情,鼓舞了搖滾樂吉他手;恰克•貝利和巴弟•哈利等早期搖滾樂吉他大師。從1960年代中期開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艾利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吉米•佩吉(Jimmy Page)、傑夫•貝克(Jeff Beck)和披頭四樂團的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在內的新吉他手,不論是從技巧、音量,還是即興創作的傑出性來說,接受了這些影響並將其發揚光大。

吉米•亨德里克斯是搖滾樂時代最原創、最有創造才能和影響力的吉他手,也是1960年代末期最突出的非裔美人搖滾樂音樂家。他早期的吉他手經驗,來自與節奏藍調樂團的巡迴演出。1966年他搬到倫敦,在那裡與二位英國音樂家,即大提琴家諾爾•雷丁(Noel Redding))和鼓手米奇•米契爾(Mitch Mitchell),組成一個稱為吉米•亨德里克斯經驗(Jimi Hendrix Experience)的樂團。該樂團的美國首演是在1967年的蒙特利流行音樂節,亨德里克斯用光彩炫目的表演震撼了觀眾。這類以吉他為主的表演方式,不久便成為搖滾樂音樂會的常態,與一些節奏藍調表演者的狂野舞台滑稽動作不無關係。

搖滾樂永遠不死嗎?

1970年代,音樂產業創造出許多搖滾樂類型,目的是要讓音樂人口變得儘可能的寬廣,排行前40名的廣播和電視節目都在做推廣。各類不同的音樂家,如齊伯林飛船(Led Zeppelin)、史提夫•汪達(Stevie Wonder)、艾爾頓•強(Elton John)、卡洛•金(Carole King)、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保羅•賽門、尼爾•戴門(Neil Diamond)、Crosby, Stills and Nash樂團、滾石樂團、法蘭克•札帕(Frank Zappa)、發明之母(the Mothers of Invention)及桑塔納,都被唱片公司放在搖滾樂這個廣泛的類別下宣傳。到了1980年代中期,搖滾歌手布魯斯•史普林斯汀找到許多觀眾。史賓斯頓的歌反映出他的工人出身及對他們的同情,歌詞說的是一些雖仍年輕但正在老去的男人和女人,做著沒有發展的工作(或根本沒有工作),面對著不斷的失望,他們只能尋找浪漫和刺激。史普林斯汀與他的E街道樂團(E Street Band)一起表演,他們音樂的特點是一種強勁、根源搖滾(roots-rock)的聲音,強調史賓斯頓與1950和1960年代音樂的關連。樂團甚至還有一支薩克斯風,事實上在那個搖滾時期是個年代錯誤的擺置,但其目的是要標明與較早時期之節奏藍調和搖滾樂的關聯。

純粹主義者堅持說搖滾樂已過了高峰。時代已經改變,時代的精神也在改變。許多人也熱切的堅持說,搖滾樂至今還存活著,也很健康,很多人也會同意這點,因為證據就在那裡。搖滾樂和各種可以稱為搖滾樂的,其形式和類型的豐富實在驚人。某個網站列出32種搖滾樂。這裡簡單列出一些,如龐克(Punk)、鞭打金屬(thrash)、金屬、油漬(grunge)、鄉村搖滾和華麗搖滾(glam),它們都發展自1950年代開始的搖滾樂傳統,至今仍持續被演奏和聆聽著;而同樣重要的是,它們也為美國和全世界流行音樂提供刺激,產生了新的形式和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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