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流行音樂

American Popular Music

 

電吉他
The Electric Guitar

 

在洛杉磯吉他商店試彈吉他。

無法想像手裡沒有電吉他的恰克•貝利,會是什麼樣子。搖滾樂對流行音樂的最重要影響之一,是將電吉他提升到中心位置。電吉他的發展,反映出科技發展與不斷變化音樂風格間的複雜關係。從二次大戰結束起,吉他主要出現在起源於南方的流行音樂,還有各種異國的音樂類型(夏威夷和拉丁美洲吉他唱片在1920和1930年代十分受歡迎)。因為音量不大,木吉他很難在大型舞蹈伴奏樂團裡使用。1931年,Electro String Instrument Company推出第一把電吉他。到了1930年代中期,吉布森公司(Gibson Company)推出一種中空、有著新型拾音器的吉他,拾音器是一種附在吉他上的磁盤或線圈,能將吉他弦的物理振動轉變為電能模式。


流行音樂明星瑪丹娜2001年在柏林的「沈淪世界巡迴演唱會」(Drowned World Tour)中彈奏電吉他。

實心木頭琴身電吉他在二次大戰後問世,首先為節奏藍調、藍調和鄉村樂團使用。第一把商業製作的實心木頭琴身電吉他是Fender Broadcaster(不久改名為Telecaster)。這把於1948年上市的吉他,特色是有2個電子拾音器、控制音量和音調的鈕以及一個可以讓2個拾音器單獨或同時使用、製造出不同聲音調色盤的開關。1954年,Fender推出Stratocaster,那是第一支有3個拾音器的吉他,也是第一支有「顫音搖桿」(whammy bar或vibrato bar)的吉他,那是一種附在吉他琴橋上的金屬桿,可以讓吉他手用左右手來調整音調。Fender最成功的競爭者吉布森公司,於1952年推出一把實心電吉他,名為勒斯•保羅,用以紀念這位協助普及此種新樂器的吉他手。

為什麼電吉他對音樂家和樂迷有那麼大的魅力?像任何有影響力的科技一樣,吉他的影響是複雜的。首先,該樂器進入流行音樂主流時,名聲還有一點曖昧,原來中世紀歐洲人將弦樂器與魔鬼連在一起,且吉他也與邊緣化地區的音樂也有關聯。許多主流媒體對1950年代的年輕搖滾樂手都有過貶抑,像是嘲笑他們所用的吉他,說它是任何人都能玩的一種樂器。電吉他卻成為擠身美國流行音樂主流所需之強力多樣性的象徵。這種過度和侵略的感覺,因可攜管式放大器的發展而更為強化,該裝置提供一種濃烈、嘶嘶作響的巨大聲音,在哇哇(wah-wah)踏板和fuzz效果器等特效裝置的補強下變得更為強烈。久而久之,吉他有了一股危險興奮的氣氛。

 

<<<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