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
The U.S. Supreme Court: Equal Justice Under Law

 

跨越國界,取長補短
美國司法系統國際交流

Judges Coming Together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and the U.S. Judiciary
 

2009.10.15

州法官卡瑟琳•歐麥利(Catherine O’Malley,左)2007年在位於安納波利斯的馬里蘭州長官邸接待俄羅斯代表團。

作者:米拉·古爾-阿瑞(Mira Gur-Arie)

米拉·古爾-阿瑞擔任主管聯邦司法中心國際司法關係辦公室(International Judicial Relation Office of the Federal Judicial Center),這是美國聯邦法院的教育與研究機構。她在本文中簡要介紹了世界各地的法官們在履行維護法治的共同使命中可用來交換資訊和相互支援的專案。

美國法院已從多方面受到了全球化帶來的衝擊,法律訴訟愈益經常地涉及國外取證、外國法律、國際條約等,迫使法官們面對全球各地的法律問題。另一方面,該趨勢也激發了美國法官們對於他們管轄範圍之外的法律問題的興趣,許多美國法官接待外國法律工作者的來訪,出席國際會議,參與國際性技術援助項目。

這些國際交流活動得到了高度評價並使參與者共同獲益,法官們得以交流他們在維護法治工作中遇到的挑戰與獲得的經驗。

美國司法系統有豐富的內容可供分享,它有著獨立行使職權的悠久歷史、健全的法律體系以及管理一個巨大而多元化的法院系統的豐富經驗。美國每年接待兩千多名來自全世界的法官和律師。去年,僅美國最高法院就接待了一千多名來自90多個國家的來訪者。

這些來訪者中包括秘魯、俄羅斯、韓國等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們的訪問並不局限於首都華盛頓,事實上,全美各地的聯邦法院均接待過來訪的代表團。2008年中,一百五十多位法律工作者,其中有來自中國、伊朗、愛爾蘭的法官,訪問了紐約南區法院。去年,設在佛羅里達州坦帕市的聯邦法院接待了46名外國來訪者,其中包括來自加拿大、約旦、巴拿馬和蘇里南的法官。最近,芝加哥、洛杉磯、新奧爾良等地法院接待的來訪者包括來自利比理亞、巴西和阿爾巴尼亞的代表團。

儘管來訪者所代表的國家各不相同,但在這些交流中出現的中心問題卻有其共同性:如何提高法官及司法系統的工作效率?來訪的法官們希望瞭解美國司法管理、美國法官高效處理案件時所採取的策略、培養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員的方法、以及美國在實施法官行為規範方面的經驗。

在這些訪問中,外國法官得以觀察各種法律程式,如案件會議、罪案提審與保釋聽證、庭審、口頭辯論、以及破產程式等。或許最重要的是,來訪法官們能有機會與美國法官進行一對一的交談。

這種法官與法官間的一對一經驗交流使來訪者和東道主得以瞭解各自對於司法工作的真知灼見。

共同紐帶

毋庸置疑,儘管主客雙方在法治傳統、裁決機制和資源等方面都有差異,但在忠於職守和使命方面卻是一致的,這一點彼此之間深有同感。在全世界的每個角落,維護法庭程式的尊嚴、確保訴訟人的權利得到尊重,都是法官的責任所在。法官們往往會發現,履行這種職責的重擔,以及通常很孤獨的審理工作,實際上是一個跨文化的現象。這種認識對與其他國家的同行交流大有助益。

觀念上的開放使得這些對話得以發展成有關不同司法系統利弊的坦率交流。前來美國訪問的法官們特別希望瞭解美國法院的許多獨特之處。來自無陪審團制度國家的法官們有機會觀摩陪審員篩選及陪審團庭審過程,他們會立即發現現實和好萊塢電影的差別,他們往往讚賞陪審員和法官之間產生的相互尊重。同樣,對普通法傳統已經習以為常的美國法官則往往會對民法國家中偵查法官的職責和權力大感驚異。

他們也常常對法庭程式的不同取向大感興趣,如更著重于律師呈交的書面材料,而較不看重當庭的口頭證詞。此類法官間的對話與辯論的最佳起點是關於專業術語的討論,因為同行之間使用的司法系統(審判、上訴、辯訴交易)術語可能有不同的含義。

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俄羅斯最高法院法官尤裏•伊萬諾維奇•斯多倫科、其夫人斯維特拉娜、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
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訪問者對於深深植根于傳統的美國司法獨立及其給法官工作帶來的許多實際便利常有好評。美國聯邦法官享有的重大益處之一是其終身制,這種制度為法官提供保護,使之不受政局變遷與社會動盪的影響。美國法院系統還享有充足的資源,許多法院有新建的大樓,法院運作高度自動化,行政部門的作用和法官下屬人員的配置也對法官履行其職責大有幫助。

有些來訪法官得以與美國司法系統的支援機構的代表交流。“美國司法大會”(Judiciary Confer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負責為聯邦法院制定政策。其下屬的國際司法關係委員會協調美國法官與別國司法人員之間的許多交流活動,挑選在某些特定領域中有專長的法官參與司法建設項目,促進外國司法代表團對全美各地法院的訪問。

這些工作得到美國法院行政辦公室(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S. Courts)人員的支援,該機構負責法院系統的行政、法律事務和管理。它每年在其位於首都華盛頓的辦公室接待外國法官和法院管理人員,和他們討論法院自動化、預算程式、媒體關係及法院安全等一系列議題。

聯邦司法中心是聯邦法院的教育與研究機構,該中心的實施法於1991年修訂時加入了一項規定,要求提供相關資訊以改善外國司法管理,並獲取其他國家司法系統資訊,用於改進美國的司法管理。

該法令強調:必須認識到美國司法界與外國同行的交往是個雙向通道,它不僅僅把美國的經驗教訓與世界分享,同時也幫助我們理解其他國家如何構建他們的法院系統。該中心的“外國司法訪問學者”專案(Visiting Foreign Judicial Fellows)為外國法官提供機會進行更有針對性的研究,同時他們還可訪問美國法院,與美國法官們進行交流。近期的訪問學者中包括來自阿富汗的一位法官,他參照該中心的《美國地區法官工作指南》編寫了一本《刑事審判指南》;還有一位來自巴西的法官分析了知識產權案中的案例管理方法;另一位來自中國的法官則深入研究了美國司法系統中法院行政管理人員的職能。

專業交流

在美國有不少組織和機構致力於促進跨國司法交流。由美國國會資助建立的“開放世界”(Open World)項目的使命包羅極廣:通過促進重點在於民主和問責性政府的專業交流,增進美國與歐亞地區國家及波羅的海各國的合作。該專案于1999年建立以來,其法治專案組已經邀請俄羅斯、烏克蘭、立陶宛和烏茲別克斯坦的1200位法官和法院專業人員前來美國,對全美各地的法院進行為時一周的訪問。

最熱衷於支持美國和其他國家司法人員交流的單位可能首推美國國務院。在2009年,美國法官們訪問了馬來西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黑山和巴西等國家。美國司法部也把與美國法官們緊密合作作為其所進行的國際技術援助行動的一部分,把許多法官派到格魯吉亞、尼泊爾、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等國家,並把其他國家的代表團請到美國來。

美國國際開發署 (U.S. 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同樣也把司法建設專案與國際交流結合起來,作為其“民主與治理”項目的一部分,這些行動的廣度和深度不僅說明了美國對於促進國際司法交流的堅定承諾,也體現了美國法官們與世界各國同行進行交流的強烈興趣。

儘管是比較正式的場合,國際會議還是為美國法官們向國外同行們學習或與他們分享經驗提供了一個有效的途徑。這些會議由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贊助,有些則由民間團體或大學贊助。

國際法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Judges)是世界各國國家司法組織的聯盟,它的年度會議著重於關注司法系統狀態、法律和程式以及其他一些法官們感興趣的問題。

在2006年,美國國際法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和哈佛大學法學院共同主持了一個跨國司法會議,邀請了世界各國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與會。該會議的重點議題是國際司法網路組織在支援促進司法倫理、司法教育以及判決強制執行等方面所發揮的作用。

國際司法培訓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Judicial Training)每年兩次舉辦專業議題討論會,出席者均為從事司法教育事業的法官。

布蘭代斯國際法官學會(Brandeis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Judges)也致力於國際司法合作的一個比較獨特的方面,它為國際法院和法庭的法官們提供了一個分享經驗和討論最佳實踐的講壇。

這些司法交流從眾多方面來看都是很有價值的。從現代生活的每一層面均可真切地感受到全球各國間的相互依賴,司法工作也是同樣,越來越多的越界爭議,以及全世界司法系統之間可極方便地獲取資訊、圖像和司法裁決等,均顯示出這種趨勢。

與經歷過不同教育系統、不同任用程式和不同實踐挑戰的法官們會晤並相互學習,這種機會是極為寶貴的。法官們由此得以有機會以不同的眼光去察看司法機制並以全新的視角來重新審視他們自己的專業程式與做法。語言和傳統的差異並不妨礙他們認識到共同的使命——堅持司法公正和捍衛公眾利益。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

 

<<<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