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的作用(4):職業道德
《媒體的職業道德準則 》
羅伯特· 斯蒂爾;傑伊·布萊克
美國報紙主編協會版權所有,1999年
職業道德準則能夠幫助新聞編輯室人員就他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許多倫理問題做出明智的決定,建立起新聞的信譽。美國報紙主編協會倫理與價值觀委員會彙集了三十三家報紙目前的職業道德準則,請兩位主要的媒體倫理問題專家進行分析。這樣做的目標是找出這些職業道德準則中最共同和最有用的方面,幫助編輯對他們已有的準則進行評估;如果他們還沒有制訂職業道德準則,則幫助他們制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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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報紙最近紛紛制訂職業道德準則,這表明編輯和記者都在認真對待這個問題。起草、重新起草、辯論和實施這些準則的過程本身具有良好效益。更有益的是,報紙通過明確聲明其原則和價值觀,加上強有力的正直的決策能力,能夠更好地為讀者和公眾利益服務。因此職業道德準則直接關係到信譽。
毫不意外,美國報紙主編協會33個成員報紙提供的職業道德準則包含了處理職業道德難題的多種方式。有的依賴於長期受到尊重的悠久傳統,另一些則涉足新世紀之交新技術的影響。
這些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絕大多數體現為一長串
"要" 和
"不要",偶爾涉及決策過程。一些準則的風格和顏悅色,讀上去像兩個彼此敬重對方事業心的同事之間的對話。另一些準則的語調則比較嚴苛,猶如嚴父一般,通篇都是
"你不許"這樣 "你不許"那樣,儼然一副記者會鑽任何沒有明文規定的要求的空子的態度。
這些準則中涉及最多的是利益衝突問題,包括接受禮物、免費旅遊、政治牽連、社區活動等等。我們考察過的報紙準則中大約有一半涉及消息來源以及修改攝影圖片問題。少部份報紙準則涉及更正和抄襲問題。許多報紙的準則都沒有涉及隱私、欺瞞、暴露少年嫌疑犯身份以及以種族成見取人等問題。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報紙準則涉及到編輯部與廣告部之間的矛盾。許多準則根本沒有提到實施問題。這33份準則長短差異也很大。弗吉尼亞州紐波特新聞公司的報紙《每日新聞》的職業道德準則長達大約8千字,而菲尼克斯城的《亞利桑那共和報》相形之下言簡意賅,只有短短5百字。
這33份準則不是隨機抽取的樣本,而是這些報紙響應協會的呼籲自願遞交的。這些準則反應了美國報紙對待職業道德問題的各種方式。
在對這33份準則進行了審議後,我們發現,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也像大多數其它專業行業一樣,試圖起到至少兩個作用:公關和教育。一份好的報紙職業準則能夠推動人們的道德思考,鼓勵職業道德行為,向新的從業人員指出容易觸犯的問題,同時使新聞編輯室老將不忘價值標準。職業道德準則還使公眾看到記者行為的根據,在新聞業信譽下降、公眾的監視更加嚴厲的時期這一點尤其突出。許多準則在開場白中指明了這兩種作用。以下是從遞交給我們審議的33份準則中摘取的一些片段和例子。
公共關係
有的準則反應出很注意公共關係,例如:
北卡羅來納州羅利城的《新聞觀察家報》的職業道德準則要求:
"要使《新聞觀察家報》成為這個地區新聞和信息的首要來源,我們必須有讀者的信賴和信心。必須使讀者清楚,每天早上送到他們門前的報紙是為他們、而不是為哪一黨派的政客或者哪些利益集團服務的。這樣就要求我們編輯、記者、校對員、新聞數據員、攝影記者、設計師、畫面藝術師以及其它輔助人員做到避免公私利益衝突,甚至要避免造成這種表面印象。"
佛羅里達州《奧蘭多哨兵報》用雄辨的語言提醒他們的記者要有決策的道德水準,並提到需要注意報紙的公眾形像。這家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這樣寫道:
"我們代表的新聞價值觀是真實、誠實、勇氣、公正、同情、平衡、獨立、信譽和多元化。
我們追求事實,盡全力頂著截稿時間壓力做出充份報導,並且力爭報導清晰、簡明、完整。
我們追蹤並傳播不同的觀點和立場,不受有權位的人的左右。
我們力求成為無聲者的聲音。
我們力求以尊重的態度對待消息來源、採訪對像以及工作同事,而不是把他們當作完成新聞報導的工具。
我們的目標是向讀者提供信息,公正而全面地反映我們的社區。
我們的首要責任是我們的信譽,這是對公眾而言,而不是對任何其它人、企業或者特殊利益而言。報紙僱員應該避免任何有損他們的品德或危及讀者對我們的信賴的活動。"
利益衝突
我們前面已經指出,利益衝突 ─
包括報紙的獨立性以及個人舉止問題 ─ 是我們考察的報紙準則中強調得最多的一點。
這33份報紙中只有一份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沒有涉及這個問題,但是有四分之一的報紙準則完全是圍繞利益衝突問題制定原則,而沒有涉及任何其它方面。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紀事報》就"合乎道德地搜集新聞"
做了兩千字的詳細規定,涉及了搜集新聞的諸多問題,但是卻沒有涉及利益衝突問題。
我們考察的報紙職業道德準則中涉及篇幅最多的另一個方面是新聞來源,僅次於利益衝突問題。在這33份準則中,有18份涉及消息來源和記者的關係以及兩者之間這樣或那樣的保密協議。一些報紙對這個問題的規定寥寥數語,另一些則用好幾頁的篇幅詳細闡述。
有趣的是,這33份報紙準則中大約有一半涉及到了調整和修改照片的問題。十年前,大多數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是不會涉及這個問題的。
使人也許感到意外的是,在我們考察的這33份報紙職業道德準則中,只有不到一半涉及更正問題;只有13家的職業道德準則中講到抄襲問題。
就欺瞞和歪曲報導做出規定的報紙數量甚至更少。33家報紙中只有11家多少涉及到這個問題。雖然有幾家報紙的職業道德準則對隱私問題做了詳盡規定,並且制訂了新聞搜集的指導方針,但是只有四分之一的報紙準則涉及隱私問題。大約同樣數量的報紙準則涉及引述原話問題以及編造人物或對話問題。只有4家報紙的準則中就報紙當今面臨的難題之一做了規定:透露嫌疑犯、特別是少年嫌疑犯的身份問題。
永恆的價值
毫無疑問,這些報紙準則都相當重視新聞業的基本準則和永恆的價值。下面是一些較好的例子。
紐約州懷特普萊恩斯城的《新聞報》在新聞報導公正性這一部份中包括了下述內容:
"在報導對某個人的指責時通常要求同時報導這個人的反應。如果找不到這個人的話,要在報導中如此說明,但是必須在真正做了一番努力但還是找不到的情況下才能這樣說。在可能的情況下,考慮推遲報導發表的時間,以便能夠找到另一方;如果不可能推遲發表,則考慮繼續找這個人,以便在另一天的報紙中加入這個人的反應或者在後續消息中作報導。如果推遲發表時間,那麼應該考慮做出更大努力來找到在寫作過程中沒有能夠找到的人。"
新技術
印第安納州韋恩堡《新聞日報》的職業道德準則是涉及因特網問題的少數幾家報紙的準則之一:
"把我們關於準確性和明確出處的高標準運用到任何通過電子服務查找到的數據。在使用任何網絡信息時候,要確保交流誠懇,信息準確。"
羅利《新聞觀察家報》的準則也涉及了使用因特網的道德問題。在有關抄襲問題上,這家報紙的準則這樣規定:
"不要把別人的思想或者文章內容視為己有發表。隨著因特網的飛速膨脹,我們能夠從更多的來源獲得更多的信息,但是我們切不可在不註明出處的情況下使用這些信息。我們的這個政策既簡單又保險:不要這樣做。"
消息來源和記者
新聞記者如何對待不希望暴露身份的消息來源一向是一個棘手問題。《舊金山紀事報》的職業道德準則是對此闡述得最清楚的準則之一,其中寫道:
"一名記者在向一個消息來源保證不暴露其身份後必須信守諾言。如果這名記者的編輯問及某一消息來源的身份,這名記者應該把編輯的問詢告訴消息來源,徵求後者的意見。假如消息來源不希望向編輯暴露他或她的身份,那麼記者和編輯必須決定是否使用消息來源提供的信息,即使只有記者知道消息來源的身份。"
編輯的獨立性
在我們的調查中,密蘇里州《堪薩斯明星報》的準則是涉及報紙編輯和報紙經營之間潛在矛盾的少數報紙之一。其準則在涉及利益衝突問題的部份規定:
"在廣告和新聞之間保持一個明確界線。如果我們不對廣告商進行正面報導,我們尤其可能受到廣告商取消廣告的威脅。在由社論部製作的專版裡,編輯對版面內容有唯一的決定權。"
俄勒岡州塞勒姆城《政治家報》在制訂新聞編輯室的道德政策時提到,在採用新的新聞報導方式和注重社區聯繫的時代裡如何對待新聞的獨立性:
"在與政府以及其它機構就公共新聞項目進行合作時要十分謹慎。通常來說,這些努力是有價值的,符合讀者的利益。但是這些努力也可能會影響我們的獨立性。"
多元化和種族區別
報紙所面臨的最具有挑戰性的問題之一是如何對待多元化問題,包括在報導中以種族確認人以及種族成見問題。但是這33家報紙中只有5家在它們的準則中涉及這一點。
懷特普萊恩斯城《新聞報》在為新聞工作者制訂的"專業行為準則"中,比較詳盡地就這個問題做了規定:
"除非合乎內容需要,否則不要在報導中用種族、宗教或民族背景來描述一個人。除非在必不可少的情況下
(一般來說很少必須如此),否則不要引述種族、民族或宗教玩笑或髒話。
在描述犯罪嫌疑人的時候,除非是在對一個嫌疑犯進行比較全面的描述、並且這樣描述有可能會有助於公眾協助警察,否則不要以種族或者民族為特徵。
在提到任何一個少數民族時,格外注意可能帶有冒犯性的表達方式。如果有其它不具冒犯性的說法,使用之。
報導、插圖和照片應該主流化,也就是,應該努力在日常報導中包括少數民族的情況,這樣我們的報導內容就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我們所報導社區的人口結構。
在攝影中防止落入種族成見。"
實施
在我們考察的這33份報紙職業道德準則中,許多都沒有涉及實施問題。那些涉及這個問題的準則通常也講得很簡潔寬泛。許多準則指出,沒有任何準則能夠預見一切問題,這意味著在碰到新問題時需要和上級磋商。但是絕大部份報紙都沒有規定反映問題或解決衝突的系統程序。
得克薩斯州《達拉斯晨報》的準則僅僅說,"違反一些準則可能會導致紀律處分或者被停職"。
特拉華州威爾明頓的《新聞日報》在其準則中對實施問題規定得最為詳盡,具體包括七點,其中一點體現出提倡自覺:"報社成員有義務向上級或者編輯報告任何違反準則的行為。"
準則和信譽
在我們考察的這三十三份報紙職業道德準則中,所有準則在涉及個人行為標準時一般都用了"不要"這樣的否定語氣;只有大約一半的準則使用肯定語氣來明確闡述新聞從業者的作用、道德義務以及職業責任。
否定語氣強調的是不該做的事情,肯定語氣則強調職責和義務。否定語氣有可能在一些方面起到維護報紙的作用,但是在另外一些方面卻容易形成漏洞。從閱讀這些準則中,我們只能推測有多少新聞編輯室具備一個通暢的決策過程。但是如果我們對這些準則的理解是準確的話,在我們看來,在許多新聞編輯室裡、至少在這些準則所涉及的問題上,解決道德難題主要依賴於行為規範守則、上級指示,而較少依賴於有主見的思考、同行間的討論以及有效的決策程序。
倫理學家總是喜歡說,道德守則是在發自肺腑的直覺行為和倫理的思考反省之間的一個折衷。的確,盲目服從一套規則跟盲目服從權威或不假思索地恪守傳統沒有兩樣。準則的最佳作用是能夠使我們脫離盲從行為,把行動轉向以歷史的智慧為基礎的理性化。不論是新聞業還是其它行業,職業道德準則並不是對付一切倫理難題的萬靈藥,也不是解決信譽危機的出路。
正如我們在職業新聞工作者學會1996年修改其準則後在學會會刊《鵝毛筆》上所寫的那樣,"謹慎制訂的準則強調並預見倫理難題,這樣我們就不必在每次遇到新難題的時候重複建立決策程序;這樣的準則鼓勵我們認識自己的獨特作用和責任;這樣的準則使我們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成為我們這一職業的價值觀與行為的守護人,並激勵我們向最高職業標準看齊;這樣的準則促使我們採取面對公眾之前的主動、防患於未然的決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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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
斯蒂爾是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城波因特研究所倫理研究負責人。傑伊·布萊克是聖彼得堡城南佛羅里達大學波因特-賈米森媒體倫理專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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