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與民主
Markets and Democracy

 

海灣國家:沒有民主的市場經濟
Market Economy Without Democracy in the Gulf

2008.06.11

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在自由市場成熟度方面排名較高,在公民和政治權利方面排名較低。

讓-弗朗索瓦-塞內克

當代阿拉伯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ntemporary Arab Studies)客座副教授讓-弗朗索瓦?塞內克(Jean-Francois Seznec) 認為,海灣國家建立了基本上自由的市場,但卻沒有自由選舉。他說,這些國家的統治者與人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但不分享政治權力。當代阿拉伯研究中心附屬於坐落在華盛頓特區的喬治敦大學。

在某些非民主國家中,市場經濟一片繁榮景像,但國家政體似乎並沒有向民主邁進。海灣合作委員會(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的六個成員國就是如此,它們是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爾、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把世界上的自由度按1到7來打分,1表示自由度最大,結果發現海灣國家得分最差。沙烏地阿拉伯由於公民和政治權利有限而得6.5分。得分最佳的科威特也只是4分。 科威特允許議會競選自由和言論自由,但王室的最高權力卻不容質疑。

然而,按某種衡量標準來看,海灣國家有著自由度很高的市場。

所有海灣國家都實行市場經濟。在世界銀行報告的經商環境寬鬆程度排名中,沙烏地阿拉伯居第23位。海灣合作委員會的所有國家都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阿曼和巴林與美國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普遍很低。

這幾個國家都不徵收所得稅。日常交易中的腐敗現象極少見。委員會的國家銀行和金融機構都是成熟的貸款機構。除因宗教原因受到禁止產品外(如豬肉和酒類),對商品銷售的限制很少。

海灣國家還在經濟結構及法律領域推行現代化措施,以吸引國內外民間投資。今天,在該委員會的大多數國家中,任何一家外國公司都可以擁有企業100%的股權。它可以不受限制地將盈利彙出境外,可以隨時出售資產,並且交納較低的企業所得稅。

海灣國家的經濟蒸蒸日上。為了逐漸擺脫對石油或天然氣的依賴,這些國家努力尋求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優勢,即廉價的能源、充足的資本和重要的戰略地位。其化工產品和化肥已經占世界總產量的大約12%。它們正在擴大乙烯塑膠等高級化工品的生產。由於擁有廉價的電力,它們已成為巨大的鋁生產基地,並且,隨著沙烏地阿拉伯在未來開採鋁礬土,在2020年之前它們的鋁產量可能會達到世界總產量的20%。

自由市場的局限

當然,實行自由市場有它的局限性。由於法律傳統的不同以及沒有多少法官具有國際法律實踐的知識,因此合同的實施不易執行。

為了實現經濟發展,海灣國家正在投入數千億美元,建設鐵路、海港、機場及其他基礎設施和工業化城市。

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反映了海灣國家對外部投資的開放。

今天在海灣國家運營的大多數大型化工和冶金公司屬國有企業,不過其經營方式類似大型西方公司,極少受到政府干預。例如,擁有世界上原材料成本最低的沙特基礎工業公司(SABIC)是利潤最高、增長最快的化工公司。它也正在建立強大的研發能力。像沙烏地阿拉伯國家石油公司(Saudi Aramco)一樣,它培訓和聘用沙特人在沙特王國建立知識產業。

國有公司的成功也有其不利的一面,管理人員堅持認為他們不必與地方競爭對手分享低價原材料。因此,雖然大型國有企業為私有市場經濟創造就業機會,但它們也限制了私營競爭對手,使之難以有較大規模的發展。

毫無疑問,海灣國家也有一些利益集團──如傳統製造商和銷售商──對發展自由市場進行抵制。宗教保守派沙拉菲(Salafis)由於擔心開放經濟會導致西方式的教育和習慣的傳播,也遊說反對自由市場。

分享財富,但獨攬大權

為了實現其宏偉的經濟目標,海灣國家政府努力與其人民分享財富,但對政治權力的控制卻毫不放鬆。

沙特當局利用股票市場來分享財富。在上市的115家公司中,很多公司為國家所控制並且通常利潤很高;這些公司將公司約30%的資本作為股票在市場上出售。持有這些國有公司股票的沙特人受益于很高的股息和資本增值,承擔的風險卻很小。而且,沙特資本市場管理局(Capital Markets Authority)確保所有上市公司名副其實以及小型投資者有機會購買股票。今天,50%的沙特人擁有股票,因此他們與國家的發展利益攸關。

但是,海灣國家政府擔心,與本國人民分享政治權力可能導致發展中斷。在海灣國家舉行的少數幾次議會選舉中,沙拉菲獲得了絕對多數席位。為了平衡沙拉菲的勢力,海灣國家的國王和埃米爾(王公)們指定成立了由技術專家組成的協商委員會,參與批准經濟政策和沒有爭議的法律。

缺乏司法獨立突顯了海灣國家在分享財富和獨攬政權之間的另一條鴻溝。政府任命的法官有權裁決伊斯蘭家庭案和刑事案,但無權過問商務案件。沙特人建立了一個稱作"申訴委員會"(Board of Grievances)的平行法律制度,專門處理商務案件。

但是,有權勢者仍然可以逍遙法外。沙特申訴委員會不受理涉及王公和政府官員的爭端;這類案件很少按照是非曲直定案。

既為權貴集團提倡、又同時受其鉗制的自由市場的發展對海灣國家的政治改革產生的效果微乎其微。支撐這些自由市場經濟體系的是統治者不受質疑的政治權力。甚至在該地區的創業中心迪拜,統治者的話也是國家的金科玉律。

海灣國家政府不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是多數人得以受益的少數集權統治。這種制度土生土長,與高度發展的西方民主制相去甚遠。

民主不能通過外力強制實行。海灣地區不斷發生的經濟變化可能表明,從長期看來,統治者不僅會允許市場自由,而且會接受政治自由,如多黨制、言論自由和專業化的司法部門獨立等。推動經濟參與和改革最終仍可能推動民主的發展。

(完)

本文表達的見解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

 

<<< 返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