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探析
Climate Change Perspectives

 

聯合國能夠成功應對挑戰嗎?
Is the United Nations Up to the Challenge?
 

2009.09.16

博.謝倫

博.謝倫

老資格外交家博.謝倫(Bo Kjellén)在文中運用他豐富的環保政策經驗分析了聯合國在制定和執行氣候變化政策中所起的作用。他于1990年作為首席談判代表加入瑞典環境部,率領瑞典代表團參加裏約的談判進程,直到2001年的氣候談判。他是瑞典環境、農業科學和空間規劃研究委員會(簡稱Formas)的主席,並是英國諾里奇東安格利亞大學廷德爾氣候變化研究中心的訪問學者。鑒於他傑出的外交服務,他被授予伊莉莎白霍伯環境外交獎(1998年)、全球環境基金(GEF)頒發的全球環境領導獎(1999年)等知名獎項。

近20年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於1991年2月在華盛頓特區附近的弗吉尼亞州尚特利(Chantilly)拉開序幕。這是在聯合國框架內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科學發現開始進行的一系列氣候談判。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科學貢獻在2007年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使其重要性得到了認可。

一開始,美國和歐盟成員國在科學和政治上發揮了合作和領導作用。但是,當美國在2001年決定不批准《京都議定書》時,歐盟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終使協議在2005年生效。奧巴馬政府上任後,決定美國要在談判中重新發揮積極的作用,給談判進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幾十年來,我們在聯合國的談判過程中受益良多。氣候變化已經從一個科學家、專家和非政府組織研討的問題變成世界首腦會議的一個常設議程。現在,面對足夠的科學證據表明人類活動的影響給全球氣候系統造成的危險,人們已普遍認識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緊迫性。

然而,我們也認識到採取這種全球行動是困難的。礦物燃料為能源和交通運輸革命奠定了基礎,為提高工業化國家的生活水平作出了決定性貢獻。但地球上很大一部分人口還沒有從這些發展中受益。所以,毫不奇怪,在氣候談判中,發展中國家堅持要求把技術轉讓和增加資助作為達成氣候協定的一項必要內容,以幫助它們應對氣候變化,繼續減少貧困。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於 2009 年 6 月訪問極地冰凍圈,以察看氣候變化的影響。
聯合國是一個把國際合作中所有這些不同要素綜合起來的機制,它於2000年通過了《千年發展目標》;於1972年、1992年和2002年召集了重大環境會議;牽頭主辦了全球氣候變化的所有談判進程,包括氣候、臭氧層、空氣污染、生物多樣性、荒漠化、乾旱和有毒化學品的監管。

但有人提出質疑,聯合國繁瑣的程式是否能夠把有關氣候變化及其他問題的規範性原則轉化為有效的行動?在必需採取具體措施、並且這些措施將直接影響人類的生活方式和經濟結構的情況下,聯合國系統真能擔當如此重任嗎?

這個問題需要提出。顯然,在其他的進程中,很多機構(如八國集團(G8)/二十國集團(G20)、主要經濟體論壇(MEF)、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 及各種區域性組織)在把政治意願轉化為國家行動和多邊行動的過程中發揮了作用。氣候談判因非政府組織的積極參與而得益匪淺,其宣傳教育和專業知識確實給許多代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要解決真正的全球性問題,沒有任何機構能夠取代聯合國。而且,沒有任何問題比氣候變化更具全球性:所有國家排放的溫室氣體都積聚在一個共同的大氣層中。同時,氣候變化只是由於人類活動導致自然界加速變化這個範圍更廣的進程的一部分。現在,人類人口如此眾多,技術能力又如此強大,因此完全有必要採取共同行動,抵禦可摧毀維持生命的自然界的威脅。人類沒有任何其他星球可去。

所以,問題不在於再建一個聯合國。相反,我們應當提出的問題是:聯合國如何進行改革,以滿足今天和明天的要求?有人會說這不現實。到目前為止,聯合國的改革一直無法克服政治上的困難,如聯合國前秘書長科菲.安南的建議所遇到的那些困難。但我相信,儘管有種種困難,正在進行的氣候談判將顯示出聯合國的能力,為聯手採取行動對付全球威脅提供一個有效的框架。我堅信還能夠進行更廣泛的改革,這些改革將把全球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以及具有新特點的環境問題聯繫在一起。我希望奧巴馬總統就多邊合作明確表達的志向會對推動聯合國的改革發揮關鍵作用,也許能夠推動就全球治理委員會提出的全球生存問題為現有託管理事會擬定一個新的議程。另外,我們還需要更有效的聯合國程式來應對氣候和其他原因引發的自然災害。機不可失,時不我待。

本文表達的見解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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