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探析
Climate Change Perspectives

 

通過能源政策增進安全:處在十字路口的德國
Security Through Energy Policy: Germany at the Crossroads
 

2009.09.16

R.安德列.克雷默

R.安德列.克雷默

R.安德列.克雷默(R. Andreas Kraemer)自德國柏林的生態研究所1995年成立以來一直擔任該研究所的主任。他是設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特勒姆市的杜克大學的柏林項目教授,並擔任OekoWorld“綠色”投資顧問委員會共同主席。他在可持續發展和環保政策領域從事研究20多年,對該領域的情況十分熟悉。他還在2008年成立的華盛頓特區生態研究所兼任所長。

 德國在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方面一直領先。它在國內制定的雄心勃勃的保護氣候政策促進了新技術的發展並擴大了就業機會,現在這些技術正出口到世界各地。

德國現在最關心的不是氣候變化對國內的劇烈影響,而是世界各地的事態發展可能給其他國家帶來政治不穩定、貿易損失、引發移民潮及最終導致衝突。德國人認為,在國外提倡良好的氣候政策符合德國的最大利益,也是作為良好的世界公民應盡的責任。

德國處在歐洲的中心,周邊鄰國均是歐盟成員國,所以,德國在地理和政治上均佔據著一個有利的地位。有些歐盟國家,如比利時、荷蘭、英國或丹麥,可能受到海平面上升的影響,而地中海沿岸國家則將因降雨規律的改變而深受影響。德國擁有一個相對強大、組織嚴密和高效的政府,因此能夠比一些小國--尤其是歐盟以外的發展中國家--更有效地應對新出現的威脅。

德國的北海和波羅的海沿岸地區最容易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但那裏人口不密集。可是,我們發現在沿江和沿河地區建有許多房屋、企業和運輸基礎設施。季節性的低水位已迫使核電廠和其他設施偶爾關閉。最近所有大江大河破記錄的洪水氾濫被認為是氣候變化的結果,因為較溫暖的大氣層攜帶更多水分,從而引起更強的降雨或降雪。今後,這些受氣候威脅的地區的部分居民可能必須撤離,但目前人們尚無緊迫感。

轉型

提高能源效率和提倡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德國保障未來氣候安全的首選方法。礦物能源可能被淘汰,核電可能也是如此。

國內從深煤層采硬煤的生產成本很高而且已在逐步淘汰。表面開採軟煤(褐煤)用作發電廠的燃料還將維持一段時間,但在政治上已處於守勢。在德國很可能不會再建造新的煤炭發電廠。從成本來看,國內生產石油和天然氣絕不可取,但依賴進口不僅昂貴而且會威脅到石油供應。近幾年冬季,俄羅斯中斷供應天然氣雖然沒有直接影響到德國,但仍然引起了種種擔憂,包括能源供應保障以及處在俄羅斯陰影下的新興民主國家的前景。

德國的能源稅提高了燃料、汽油和電力的價格,促使家庭和企業追蹤能源消費量。製造商開發出高效的工業設備、家用電器和汽車,而建築法規則鼓勵安裝隔熱保溫和有效的取暖(製冷)系統。公共投資項目、減免稅收以及專項信貸均支持對現有建築的改造以及高效的熱電聯產。

通過電價扣減(Net metering)和優惠的長期收購電價(feed-in tariffs)為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費者提供支援,逐步使配電結構更加多元化。根據《聯邦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條款,長期收購電價高於上網電價(grid price),以支援處在市場早期發展階段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特別是太陽能和風力發電。這樣的電價可為可再生能源的風險投資提供穩定的經濟環境。隨著時間的推移,當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降低至與上網電價的成本相同時,即可結束這種保護性電價。

德國已在可再生能源的研發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在德國貝格海姆的RWE能源公司裏,一位科學家正在為一個減少二氧化碳的試點專案測試藻類生長狀況。
德國從來沒有側重於通過糧食發酵生產作為生物燃料的乙醇,因為這樣做效率低和而且對環境有害。但德國採取了更廣泛的方法研究生物能源,包括生物柴油、沼氣和木屑顆粒。生產可存儲的生物質和沼氣,然後將其轉化為電力和熱能,這是一個非常有活力和充滿希望的領域,它不但吸引了技術創新者,還吸引了投資者。

由於實行了這些政策,現在可再生能源占電力消費總量的15.1%及能源消費總量的9.5%(2008年)。去年該行業的營業額是290億歐元(超過400億美元),而且為約28萬名不同資歷的人提供了就業機會。

2008年,德國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減少了1200萬噸,與2007年相比減少了1.2%。總排放量現在是9.4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在《京都議定書》的目標區間之內。根據這個目標區間,德國在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排放量應比1990年的排放量減少21%。德國2008年的排放量低於1990年排放量的23.3%,因此,德國很可能達到預期目標。

什麼時候德國能夠從可再生能源提供所需的所有電力?聯邦資助的一個研究和示範項目已把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廠與沼氣發電廠、水電站和抽水蓄能站連接在一起,形成了一個虛擬的“可再生能源綜合發電廠”(kombikraftwerk.de)。研究表明,德國各地連接在一起的三十六家工廠能夠按照電網負荷曲線在全年按固定的電力需求比例提供電力。

對可再生電力和工業規模潛力的評估表明,可在2050年實現全面轉用可再生電力。如果採用智慧電網技術、需求回應、變負荷用電、長期收購電價和電動汽車的電池蓄電等措施,這一轉型將會更早實現。德國政府希望在2020年看到境內道路上有100萬輛電動車。在此期間,燃煤電廠和核電站將被逐步淘汰,使轉型從氣候變化、核技術擴散風險和安全政策代價的意義上更具吸引力。

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兼得:向國外推廣解決方案

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德國沒有等待其他國家先行,然後再複製其解決方案。相反,德國不僅制定了國內政策,還與歐盟夥伴共同制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歐洲總體政策。德國與俄羅斯等能源出口國及許多其他國家主動接觸,使德國的能源來源多樣化,提高了能源保障及對減排必要性的認識,為無法避免的氣候變化影響做好準備,並向可持續發展的、公平的社會邁進。

這方面的例子包括在建立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和國際碳行動夥伴關係(ICAP)的過程中德國所發揮的領導作用,這項努力推動了碳市場中的國際合作,提高了市場效率。跨大西洋氣候橋樑(Transatlantic Climate Bridge)使德國與美國和加拿大建立了雙邊聯繫。德國與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合作有很大一部分側重於氣候變化解決方案和可持續的能源供應。

這種積極主動的態度並不是現在才開始的,它可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歐盟成立之初以及(更具體地說)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初的石油危機。自1986年建立了完整的聯邦環境部之後,德國的環境、氣候和能源政策不再受黨派和政府換屆的影響,始終保持連續性和一致性。德國制定了有效的國內政策,大力開發新技術和服務,並於此等技術和服務在歐洲市場成熟後再推廣至其他國家,從而創造了新的業務和就業機會,並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可借鑒的解決方案。

欲獲取詳情,請查閱www.ecologic-institute.eu

 

本文表達的見解不一定反映美國政府的觀點或政策。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 http://www.america.gov/mg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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